33条措施加快创新型甘肃建设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意见》提出了高水平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等33条具体措施,加快创新型甘肃建设。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兰州、白银的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将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纳入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适用范畴,有效推动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的建设与发展。同时,实施十大生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行动计划,在环保综合治理、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集中各类创新要素,破解产业发展核心技术瓶颈,推动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实现新突破。
《意见》提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研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和引导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
《意见》明确,对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建设目标对平台每2年进行一次评估和绩效考核,对2次考核不合格的摘牌,对弄虚作假、涉嫌故意套取财政资金的追缴财政补助资金,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同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体系,实行科研信用在各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共用,实施联合激励与惩戒。对信用良好的创新主体,在科研申报和管理等方面依法给予便利;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创新主体,在科研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支持、融资授信、获得相关奖励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责任编辑:韩小月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