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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进一步支持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

发布时间:2020-07-13 09:31:13     

我省进一步支持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

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鼓励兰州新区先行先试,创新完善选人用人和绩效激励机制,经批准可实施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用好用活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降低要素成本,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

  《意见》提出,通过编制临时代码、统计代码等方式,解决新区在行政许可审批、数据库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衔接等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区划代码问题。优化新区管委会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与所在行政区域以及区域内各类园区、功能区的关系,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城镇化。赋予兰州新区市州一级行政管理权限,在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信贷、统计等方面实行省内计划单列,其所辖区域行政管理具体事务由兰州新区直接对口省级部门。

  《意见》提出,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兰州新区倾斜。允许兰州新区报批一定数量项目储备用地。赋予兰州新区年度土地出让、租赁、交易等权限。兰州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入市县留成部分,全额投入兰州新区建设。保持兰州新区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不变,省财政每年筹措10亿元、兰州市财政每年筹措5亿元,由兰州新区作为财力性补助自主安排使用方向。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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