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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委监委织密乡村“廉政防护网”

发布时间:2020-03-04 09:58:26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萍)“清单之外再无权力”,让村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建立健全乡村小微权力监督机制,为其运行织密“廉政防护网”。

  清单化管理是该指导意见提出的第一项主要任务。据此,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以乡镇为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村级权力事项,重点围绕村级“三重一大”事项、“三资”管理、工程建设、低保救助、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土地征收、宅基地审批等,制定乡村小微权力清单,界定实施主体权力边界,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

  为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规范、优化、便民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单,同步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事项主体,细化办理程序,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权力运行质效。同时,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制定每个环节操作规范,明确每项权力的法定依据、执行主体、运行界限、程序步骤、办理时限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让村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让群众知晓“找谁办、怎么办”。

  近年来,我省各地在结合实际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上作了积极探索。如,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确定了组织管理、村务管理、政务管理三大类43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事项;陇南市成县为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探索实施了“廉政监督员+互联网”监督模式;平凉市崆峒区对村级权力清单细化为村级责任清单99条、村干部风险防控清单73条、责任追究清单57条。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履行监督专责,全面强化权力监督,督促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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