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萍)为全面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及诉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切实提升政府工作效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对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价连续排名靠后,经核实属于单位或个人履职不到位的,扣减绩效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1+2+X”的评价渠道,对所接受的政务服务进行自主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1”,即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页面。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自建的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实际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并与省级平台对接,统一调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对外提供的统一评价页面。“2”,即线下政务服务机构和线上政务服务平台2个主渠道。线下,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偏远地区和基层服务点等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提供书面评价表格。线上,以甘肃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好差评”评价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时通过评价问询表单进行即时评价,内容包括设置服务指引是否清晰、办事程序是否便利、材料手续是否精简、操作界面是否友好、有何改进意见等项目,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X”,即通过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或召开企业群众座谈会、举办政务服务开放日、招聘政务服务监督员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综合评价意见。
《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反馈机制。收到差评或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的问题,采取承诺答复、整改回访等处理方式,建立台账,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确需延期的,最多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但需向评价主体做好解释说明。核实为误评或恶意差评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并通报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差评”限期整改后,要及时将整改情况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上门见面等方式向企业和群众反馈,并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100%。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将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差评处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省政府办公厅定期公开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好差评”结果和综合排名情况,通报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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