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立法联系点工作(2019年6月13日)。资料图片
全年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6件,审议6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0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9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576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这不仅反映的是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而且体现的是省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担当作为。
地方立法迈上新台阶
“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始终伴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每一步进程。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共组织立法调研18次,召开座谈会17场次。
“对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每一件地方性法规都在省内进行调研,重要的法规赴外省考察学习,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情况,把问题摸清吃透,使立法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更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有关问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楚才元在采访中表示。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把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作为重点,先后制定、修改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废止了《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同时,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通过立法助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修订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求通过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大现行法规的修订工作,修改和废止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废止了《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
“在立项上当好引导员,在起草中当好调度员,在审议中当好决策员,在沟通中当好协调员。”
回顾一年的立法工作,楚才元介绍说,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依法监督更加有力度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资产,财政资金是人民的资金。省人大常委会如何管好全省人民的“钱袋子”?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计划、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依法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开展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调研,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询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定权利。
为增强监督实效,去年5月底,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联组会议就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和12个省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应询,1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1名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人大代表现场提出了16个既有深度又有力度,针对性很强的问题,起到了传导压力、推动工作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自此,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工作的监督有了“具体规范”,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持续聚焦脱贫攻坚、密切关注民生热点、大力推动生态治理等方面着力,认真督促解决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
先后就残疾人就业、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情况等开展调研,对中医药法和我省发展中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义务教育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进行了跟踪监督,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推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代表履职展现新作为
人大工作潜力在代表、活力在代表。2019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五年代表培训规划及2019年本年度代表培训工作计划。
一年来,共举办四期培训班,其中代表培训班三期,培训代表238人;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人培训班一期,培训人员118人,实现了基层代表全覆盖。
改进督办方式,突出督办重点。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省发展改革委等4家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及4家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2家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密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引导代表敢于和善于发声……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期间组织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的意见建议。截至去年9月底,已召开4次座谈会,参加代表79人次。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穆忠勤告诉记者,按照代表构成建立履职专业分类名册,分类编成专业小组,引导代表发挥优势。组织更多代表参与立法修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等活动,参与省“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发挥好参与决策、桥梁纽带、监督助推、模范带头作用,助力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社会治理。(记者 张萍)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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