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有了这份公证书,我的权益终于有保障了!”近日,在敦煌市司法事务中心,刚办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的白某握着公证书,语气激动。
白某在为一家农家客栈安装窗户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肩膀和大腿严重骨折。事发后,安装公司积极垫付全部医疗费。经过几个月的治疗与康复,白某身体逐渐好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公司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6万元。
为确保协议具备法律效力,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双方共同来到敦煌市司法局申请公证。敦煌市司法局迅速响应,立即指派公证员对接处理。公证员全面审核了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确认赔偿协议出于真实意愿,金额合理、条款明晰。经严格审查,公证处认定协议合法有效,随即依法出具公证书。
今年以来,敦煌市司法局开展“我在现场”行动,坚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此次工伤赔偿协议公证,正是此项行动的具体体现。公证机构以中立第三方身份,为工伤赔偿纠纷提供“终局性”法律保障,既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明确企业责任,避免后续争议影响经营。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张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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