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民生工程先行开工建设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李维琴)2月20日下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月19日已制定下发住建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企业复工复产。
首先是分区分类指导开工。按照省上疫情防控分级类型,低风险区,正常积极组织开工复工;中风险区,需要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工复工;高风险区,需要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并且防控条件完备后,及时组织开工复工。
其次是分类别指导开工复工。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防控物资生产等项目以及重大民生工程,可以先行开工建设,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列入全省十大生态产业、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国家和省列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经省政府确定为重大招商引资的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提前开工;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其他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也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向建设部门申请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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