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法院六坝法庭调处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7-10 10:46:09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姚晓琴 夏雪)近日,民乐法院六坝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不仅帮助双方当事人卸下了沉重的“诉讼包袱”,更充分彰显了法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担当。

  2020年9月17日,顾某某与某农业科技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74亩场地及附属设施租赁给顾某某用于农作物存放、加工生产,租赁期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年租金17万元。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水电供应、生产干扰等问题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引发双向诉讼。

  顾某某向法院起诉称,租赁场地长期存在水电供应问题,农业科技公司的停电行为导致其无法正常经营,因此要求退还租金8.5万元,并赔偿停业损失1.2万余元、人员工资损失7万余元,各项诉求合计超过16.7万元。

  农业科技公司也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解除后,顾某某拖欠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的租金及逾期利息共计12万余元,要求其支付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农业科技公司曾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经审理认定顾某某为违约方,判决合同于2021年5月18日解除,但租金争议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从而引发了此次“双向诉讼”。

  案件受理后,民乐县法院坚持“涉企纠纷快审快结”原则,采取“合并审理+调解”双轨并行的方式高效化解矛盾。一方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两起关联案件进行合并审理,有效避免了“多头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持续干扰,大幅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秉持调解先行理念,承办法官深入梳理租金支付、损失赔偿、责任划分等核心争议焦点,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向顾某某充分释明合同解除后占用场地应承担的租金义务的同时,也向农业科技公司详细分析其违约行为与对方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引导双方理性权衡利弊得失。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顾某某于2025年6月18日前支付农业科技公司租赁费1.8万元,农业科技公司放弃对顾某某的损失索赔,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民乐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通过创新采用合并审理机制,将原本耗时且复杂的诉讼过程转化为高效便捷的解纷模式,切实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双方互谅互让,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经营主体信任关系。此外,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对涉企纠纷实施“优先调解、快速裁判”策略,持续优化“亲商、安商、护商”的司法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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