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四步工作法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5-10-23 16:42:59     来源:法治甘肃网

  今年以来,山丹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推出“四步工作法”,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起了一把温暖的法治“保护伞”。

“广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

  山丹县司法局聚焦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关键节点,统筹全局司法行政力量,开展多形式、多维度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播放普法视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政策;组织司法行政干部、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面对面”讲解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受理流程及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同时,积极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优服务”,彰显为民办事显初心

  山丹县司法局始终秉承“应援尽援、能援优援”的服务理念,建立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安排法律援助律师提供“一对一”服务,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到出庭代理全程跟踪指导,帮助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利用“调解+法律援助”模式,有效减少了诉讼增量,86起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受案量同比下降12%。重点群体维权渠道更加畅通,因劳动争议、家庭纠纷引发的信访案件同比减少18%,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强协作”,形成法律援助工作合力

  山丹县司法局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与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对一些适宜调解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与检察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共同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相关信息,为开展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此外,与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严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山丹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全程监督。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及时督促整改。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当面回访等方式,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度,征求受援人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确保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通过实施“四步工作法”,山丹县司法局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张艳青)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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