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刘小雨)近日,山丹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为民十件实事”工作要求,协助农民工邹甲追索被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
2025年6月,邹甲向山丹县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反映其于2016年跟着邹乙去内蒙古某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邹乙却未向其支付劳动报酬,仅出具欠条一张。经邹甲多次催要,邹乙偿还了一部分,后一直拖欠,邹甲无奈之下选择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分别对邹甲和邹乙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检察官在审查证据、厘清事实的基础上,多次主动与邹乙沟通,耐心释法说理,阐明法律后果。最终,邹乙又向邹甲支付了一部分劳动报酬,但仍拒不支付剩下部分。
为彻底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山丹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山丹县司法局发出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的函,为邹甲后续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提供坚实保障。目前,在山丹县检察院与司法局的协作下,该案已由律师介入先行调解。
民事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职能,依法支持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项重要职责。该案是检察院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该案中,检察官积极主动介入,调查核实、沟通协调,通过支持起诉并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有效推动了纠纷的化解,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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