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法院妥善化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5-08-15 09:53:05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浩宇 王妙聪)近日,山丹县法院审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某物流公司支付原告周某等五名货车司机运输费用及违约金共计5万余元。

  2024年,周某等五名司机通过货运平台与某物流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完成外省至山丹的货物运输任务。周某等人依约完成运输后,该公司却以“货物未运送至指定地点,没有收货方验收合格确认签收”“客户未结款”等理由拖欠运费长达一年。

  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周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运费及利息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调查取证,全面审核运输单据、沟通记录、合同条款等证据材料,认为合同效力清晰,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合法有效,周某等已履行全部运输义务;付款义务明确,物流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运费,构成根本违约,应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物流公司限期支付全部运费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对拖延支付造成的利息损失予以支持。该案不仅解决了周某等人的“维权难”问题,也为同类运输从业者依法维权提供了典型范例。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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