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今年以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以扎实的办案成效和更高的履职质效筑牢民生之本、推进社会治理、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严格依法履职
以顾大局的胸怀写好发展答卷
山丹县检察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主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加大对固体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生活垃圾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污染环境的办案力度,针对河道污染、固体废弃物乱堆、废旧地膜污染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7件,督促清运垃圾2200余吨。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与县法院、自然资源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督促落实强制拆除执行裁定2件,涉及土地违建面积5034.75平方米。
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对超市、小商店销售过期及预包装食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及时整改,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公共安全治理,针对辖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导致公共设施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及时整改,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
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专项行动,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方式,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13件。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摸排调研,向县委呈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濒临困境亟需全社会多元治理》检察情况反映,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推动建立濒危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机制,共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践行司法为民
以暖民心的情怀写好服务答卷
山丹检察院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体验。
加大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活动,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帮助追讨欠薪50万余元。深化妇女权益保障,监督撤销2件长达30余年的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针对妇女家暴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调取涉及派出所卷宗材料300余份,向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健全家庭暴力预防、反家暴联动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针对群众反映的辖区部分小区停车乱收费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责令涉及的20余个小区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力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群众反映案件件件有回复制度,完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检察官入驻县综治中心制度,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人次,办理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诉案件1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办理结果答复10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刑事案件中的困难受害当事人层报审批司法救助案件5件。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6人,起诉11人;对主观恶性大、无悔罪表现、社会影响恶劣的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1人,不诉9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与县教育局对接,实现中小学生基地法治教育全覆盖,开展实地教育6批540多人次。在培黎职业学院挂牌成立检校联动法治工作站,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
突出机制建设
以勤赶考的坚定写好监督答卷
山丹县检察院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协同共治,统筹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配套机制建设,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健全四大检察融合机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效整合内部力量,畅通检察机关内部线索审查移送机制,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健全多方联动协作机制。通过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妇女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领域与行政机关开展深度合作,围绕民生公益保护、普惠民生工程等方面,共同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深化拓展“检察+”协作模式,选聘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共同推进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公益诉讼守护民生工作机制。
健全数字检察赋能机制。通过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模型,在医保基金、食药安全、餐饮住宿场所消防隐患等重点领域不断延长监督链条,实现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跨越,结合民生保障监督工作重点,深挖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李自清)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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