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马吉明)今年以来,临泽县检察院坚持“人才强检”工作思路,牢牢抓住教育培训“牛鼻子”,将传导式教学贯穿教育培训始终,选拔优秀干警“送出去”学,将学习成果“带回来”教,发挥传导作用,激发培训活力,实现“一人学习,全员受益”的培训效果。
临泽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党组(扩大)学习会议上一再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传导式教学是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发展的新起点、新转折,是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有效节约教育培训资源,加速先进理念信息传递,激发检察人员潜在动能,提升检察人员实务技能的必然需要,是增强参训人员“学习力、研究力、传授力”最为直接有效的途径,每名干警都要主动参与其中,将“学员即教员”“未传导即未结业”的教学理念根植于心中,外化于行。
临泽县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政治轮训作为必修课,瞄准工作中的难点、疑点,统筹相关职能部门搭建了三个“学员即教员”传导教学平台,引导干警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探索检察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打造“检察人员当讲师”平台,围绕政治理论、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利用多媒体对全体干警开展传导式培训,重点讲解学习到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以及理解感悟,通过分享交流加强干警之间的互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打造“研讨交流沙龙分享”平台,定期组织业务条线检察人员从自办案件入手,精选指导、借鉴、代表性强的案例,进行研讨,并归纳讲解。打造“专项业务实训”平台,紧紧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内容举办实训班,解决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临泽县检察院注重“讲授式”传导学习,提出刚性要求,每位参加过实体培训班的干警都要针对所学内容做好接续培训、传学传讲。今年以来,参加最高检、省市院培训的全部学员均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学习分享,为办好每一件案件夯实了基础。注重“案例式”传导学习,通过“先学习-再研究-后教学”三个环节,形成了“学员即教员”的传导教学流程和信息传递过程,对自己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系统解读。注重“研讨式”传导学习,已开展典型案例研讨及各类主题的研讨交流沙龙6次,有效回应了检察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责任编辑:韩小月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