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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法学会加强和规范研究会管理

发布时间:2020-11-02 11:33:11     

省法学会加强和规范研究会管理

拟成立一批专业领域研究会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剑强)省法学会日前制定出台《甘肃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会管理,提升研究会建设水平,切实发挥研究会职能作用。同时,拟成立一批专业领域研究会,以促进全省法学研究事业百花齐放、繁荣发展。

  《管理办法》指出,研究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中国法学会章程》和省法学会有关规则,积极参与省法学会有关工作和活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务实、有效的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本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立法规划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参与执法、司法实务研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服务于法治甘肃建设;参与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及相关研究单位主办的学术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宣传活动,完成省法学会交办的任务;开展法学交流与合作,发现、培养、举荐法学法律人才,反映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管理办法》明确,研究会是省法学会团结与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与交流的学术团体,是省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骨干力量。研究会原则上由不少于50名成员组成,成员应当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且为本领域研究能力较强、学术活跃度较高的专家学者或实务工作者,鼓励跨学科专业人员加入相应研究会。

  《管理办法》还就研究会的组织、设立、工作、换届、撤销、分立、合并、管理与服务等作出详细规定。

  近期,省法学会拟成立民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一带一路”法学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律师学研究会、法律文化研究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等专业领域研究会,有关单位也可动员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根据研究领域自行申报有关研究会。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