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7月3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我省对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5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样品698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6批次。
抽检不合格产品有:文县泽春茶庄销售的标称甘肃省文县御泽春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龙井绿茶;标称临夏县金世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老冰糖;瓜州县新西部天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2020-1-18);标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建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尚品鸡精;标称甘肃凯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标称成县益露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露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0-4-19);标称白银有色动力有限公司生产的有色新动力纯净水;标称天水沁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源饮用纯净水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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