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0-03-23 15:51:16     

  兰州市民秦女士咨询:去年6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我。签订买卖合同后,我也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但之后王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现在,王某以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为由表示合同无效。请问,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记者连线律师程新林解答:根据《物权法》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可见,秦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且已交付房款,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成立。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不能发生转移。(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