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0-03-04 10:56:01     

  兰州市民刘先生咨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民代理诉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请问,以公民身份作为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同时,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