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拒不履行义务,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0-01-13 10:39:05     

  兰州市李先生咨询:我目前经营着一家装修公司,不久前和一家涂料厂签订了供货合同,但对方却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迟迟不供货。请问,此种情况下,我能否提出解除合同?

  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如果对方明确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李先生是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因为依据《合同法》之规定,如果一方的当事人延迟履行自己的主要债务,在经过催告之后还是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之内履行自己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延迟履行指的是没有正当的延期理由,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之后仍然没有履行合同上面规定的债务;或者是虽然合同上没有约定履行义务的日期,但是经过催告之后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行为。(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