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0-04-03 10:31:40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龚利芳)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以“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为原则,达到在全省86个县(市、区)和兰州新区分别建成2个以上“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嘉峪关市1个以上)的目标。

  创建活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百村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实现质量、数量双达标。要结合本次创建活动,对本辖区已评选出的前几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检查督导和复查复核,对发生严重违法问题、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予以撤销,切实加强动态管理。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各地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一并纳入本次活动,统一进行培育和创建,名额另计。

  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已下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文,要求各地根据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五大类20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指导标准和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