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增两家合作制公证处

发布时间:2020-03-25 10:05:19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龚利芳)经司法部核准,省司法厅日前批准在兰州新区设立一家名称为“兰州市兰州公证处”的合作制公证机构,同意将位于兰州市安宁区的“兰州恒信公证处”改制为合作制。自此,我省合作制公证机构增加至3家。

  合作制公证处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在人财物管理上有更多自主权和决策权,不仅能突破编制对发展公证队伍的限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证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省司法厅将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作为推动全省公证改革的重要举措,在2018年批准设立我省第一家合作制公证处后,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改制为合作制。此次设立的“兰州市兰州公证处”由原“兰州市公证处”和原“兰州中山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组建;“兰州恒信公证处”由本处全体公证员担任合作人。两家公证处公证员的数量和办证规模均位于全省前列,将有利于打造高起点、规模化、上档次的合作制公证机构,发挥辐射示范效应,更好地激发全省公证行业活力,开创我省公证改革创新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