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确保疫情期间服务群众“不打烊”

发布时间:2020-02-17 10:08:36     

“云审判”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我省法院确保疫情期间服务群众“不打烊”
 

  疫情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的智能化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通过“云审判、云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确保疫情期间服务群众“不打烊”。

云法庭开庭审案

  2月13日下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合议庭成员准时到庭,运用智慧法院云法庭,网上开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庭内,法官、书记员全程佩戴口罩,双方当事人分别在秦安县、麦积区参加庭审。三方通过互联网实现了一场无接触的特殊庭审,敲响了疫情防控期间天水法院线上开庭第一槌。

  庭审前,天水中院对全体参审人员通过微信会议进行了培训,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向当事人传送了金融借款案件要素审判表,明确了争议焦点,确保庭审高效运行。

  “在没有当事人出庭”的庭审现场,法官通过视频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充分发表诉辩意见。屏幕外,书记员快速记录庭审全过程。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庭程序,不到40分钟,一场网上庭审顺利结束。庭审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利用互联网网上开庭的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疫情期间,这一做法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网络平台执行案件

  近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平台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案标的1300余万元的案件。

  申请人苏州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昌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金昌中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金昌某公司给付申请人苏州某公司货款1300余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春节前夕,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暂无能力还债,如果强制执行拍卖企业财产,其价值不足以偿还所欠债务,同时也会导致该公司破产,100余名员工也将面临失业的风险。而申请人苏州某公司因资金十分紧张,生产经营举步维艰,急需资金做好复工复产准备。

  受到疫情的影响,案件无法在现场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电话、短信、手机微信、视频等线上模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执行进行协商,耐心平息申请人的激动情绪,排除矛盾隐患,帮助被执行人制定还款计划,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通过网络和微信平台,就该执行和解协议反复斟酌、商议、修改、传送后,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目前,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200万元已打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将执行款汇入申请人苏州某公司的账户,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创造了条件。

微信视频调解案件

  “你们好,这里是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由于疫情影响,本院无法组织你们进行现场开庭,因此采用微信调解方式调解你们的案子,请问你们是否同意?”2月14日,兰州新区法院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东与张某良于2018年在王某才的工程队务工,因该工程队资金紧张一直未支付劳务工资,二人遂将王某才诉至新区法院。新区法院承办法官郭东霞了解相关情况后,考虑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采用微信视频方式开庭,成功调解该起案件。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兰州新区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调整原定开庭安排,将原定的现场开庭、调解转为微信调解、网络开庭、视频庭审等线上庭审、调解,最大限度降低人员流动,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有效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记者 李洋)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