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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通报四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2-12 10:35:54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特约记者 李宏林)近日,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夏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万某某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不力问题。万某某某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未按照夏河县委要求做好责任区排查摸底、检测、登记、消毒、值班值守等安排部署。2月5日,县委、县政府督查时,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单位小区门口检查点没有干部职工值班值守,对出入住宅楼人员登记、检测、消毒工作失管失控,存在严重疫情防控隐患,违反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月6日,万某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碌曲县尕海镇人民政府科员张某某瞒报个人去向问题。1月20日,张某某从碌曲县前往临夏州,1月24日临夏州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确诊后,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其自行返回碌曲县城。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摸排时,谎称仍在临夏州居住,致使尕海镇疫情登记报备数据不准确。1月29日,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碌曲县藏族小学教师贡某某某不依规执行隔离规定问题。贡某某某在武汉学习培训后,按要求居家隔离期间,大局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然我行我素,在家中接待来访亲友,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隐患、形成了风险。 

  2月1日,贡某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卓尼县纳浪镇羊化村委会主任陈某某、党支部书记陈某某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陈某某、陈某某不顾大局,闹矛盾、不团结,工作方法粗暴简单,工作落实配合不力,导致疫情防控值班安排不到位,值班值守制度执行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5日,分别被诫勉谈话、提醒约谈。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