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援助更有力度更有温度——律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发布时间:2021-12-31 11: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即将实施的《法律援助法》出台背景是什么?有哪些特点?日前,记者相邀甘肃兴正天律 师事务所 、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甘肃阿阳律师事务所 、甘肃卓辩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法律文本、立 足工作实践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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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南县红湾司法所开展“法援惠民生 尊法好公民”主题宣传(资料图片)。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柯成军 摄

从“条例”到“法律”,保障法援工作规范有序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2003年发布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到2021年8月20日出台《法律援助法》这样一个过程。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从条例时代已经跨进了国家法律时代。”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崔文奎律师说。

  《法律援助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实现应援尽援的必然要求。

  甘肃卓辩律师事务所张娇律师举例说:“当事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受到另一方王某的殴打、辱骂,李某屡次报警但对方不但未改正,还变本加厉将李某打进医院,甚至李某家人都遭到王某的暴力威胁。后来,李某找到律师咨询,想要起诉离婚与对方断绝联系。因李某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们承办了这一案件,并成功代理这名当事人起诉解除了婚姻关系,帮助当事人最终摆脱了施暴者,开始了新生活。”

  《法律援助法》出台前,申请援助难,仅针对部分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件,这部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全国各地规定不一。在一些地区,“遭受家庭暴力”并不符合当地的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另一些地区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则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张娇律师认为,即将施行的《法律援助法》在立法上最大的特点在于它通过对我国法律援助实践经验的总结,完善并回应了实践中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大量问题,让更多的当事人能够更便利地获取法律援助,也让更多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保障。

维护合法权益更有力,援助范围更广形式更多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马永强律师总结认为,《法律援助法》在为困难群众、特殊情况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方面规定了如下内容:

  ——增加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群体。过去主要是以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现扩展到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法学专业学生,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增加了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这也意味着,法律援助不仅仅是以诉讼案件及法律咨询为主要形式,也包括了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形式,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多样形式的要求。

  ——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至二十六条规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范围包括: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语言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上述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困难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发给抚恤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范围包括: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彰显司法温度,为受援人减缓免诉讼费成为现实

  “看到《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况对受援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的条文规定,面对自己曾经提出的‘法院应当减缓免受援人诉讼费’的建议已成现实,想到那些受援人能够得到减缓免诉讼费后的喜悦和振奋,我不由得回忆起了那次难忘的法援问题座谈会。”甘肃阿阳律师事务所陈国忠律师说。

  2021年5月10日,陈国忠参加了省委改革办督查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工作筹备方案座谈会。这是一次规格高、规模大的座谈会,作为律所和律师代表,陈国忠从承办法援案件的实际经历出发,对我省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建议:“在法援案件立案时,法院对受援人应当减缓免诉讼费,并对法援案件一律开设绿色通道,以切实体现司法助残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即将实施的《法律援助法》,让法院减缓免诉讼费的建议真正变为现实。“这部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惠及弱势群体的法律,将帮助受援人获得法援的温暖,增进全体受援人的幸福感。”陈国忠告诉记者。

  《法律援助法》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力量有更多的渠道和形式参与法律援助,更有积极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更便利地享受更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王刚 龚利芳)

责任编辑: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