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10-27 22:41:13     

提升规范化水平助力平安法治建设

——我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以推动《社区矫正法》实施为主线,以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重点,明确“五个规范化”工作思路,努力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通力团结协作,加强组织机构规范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立。2020年,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关于成立甘肃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并于当年8月组织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省委编办同意在省司法厅加挂“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依法承担省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职能。

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共享,协同法院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强化审判中、审判后、矫正中的衔接配合;协同公安机关依法做好严重违规和再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处置工作,严防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情况发生;协同财政、人社、发改、民政等部门积极协调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社保、医保等方面的困难,激发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

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工作室职能,协同检察院做好执行监督工作,强化重点执法环节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联合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督查活动,督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179人,推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做实做细,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

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化

省司法厅积极与省委编办等部门协调沟通,增加社区矫正专项编制,招录法律专业人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加大培训力度,举办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大专职社工队伍建设,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探索专治社工队伍考核办法。

与此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社区矫正用警布局,探索监狱、戒毒警察职能延伸,推行监地“双向挂职”制度,确保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任务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全省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固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45名,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专业力量支撑。

今年3月,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推进会,在5个市州开展“智慧矫正中心”试点创建工作。融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办理案件,通过协同办案平台已流转200多件社区矫正案件,并招聘专门信息化工作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树立科学治理理念,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化

《社区矫正法》颁布后,省司法厅结合《社区矫正法》和“两院两部”制定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立足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修订印发《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意见,依法规范全省社区矫正工作。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在甘肃卫视等宣传平台上推送《社区矫正法》学习内容,开展网上《社区矫正法》知识竞答活动,访问量488801人次,参与答题172298人。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海报及手册、印制宣传图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制作了社区矫正专题片,并以“三学”为抓手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

在甘肃政法大学设立社区矫正研究中心,加强我省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和探讨,依法指导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我省社区矫正的科研、教学、培训搭建了专业的学术平台。

规范办案行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化

近年来,省司法厅先后开展了社区矫正“质量年”“规范年”“建设年”等活动,会同省检察院不断完善检察监督机制,设立县乡两级社区矫正机构检察工作室,不断增强社区矫正执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结合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制定印发《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办法》,加强对基层社区矫正执法案件的监督指导,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全力确保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自助终端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社区矫正信息输入”功能为基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规范电子档案文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便捷化、自助化,减少了工作人员信息输入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现已在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进行试点应用。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加强教育帮扶规范化

省司法厅坚持把教育矫正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法纪教育、思想教育、警示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解矫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注重教育效果。协同财政、人社、发改、民政等部门,制定出台我省《关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社保、医保等方面的困难,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性帮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大力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

今年9月,对现有的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在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增加了教育学习版块,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调整,并组织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省委研究室等专家学者编印社区矫正管理教育读本5本,印发5000套,共计25000本,形成了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教育制度体系。在“《社区矫正法》实施暨专业建设”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社区矫正法》实施中关于教育矫正问题的思考,推广甘肃教育矫正的经验做法。

嘉峪关等市州积极扶植培育社会团体,助推启航团等社会团体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平凉市崆峒区司法所探索建立“彩虹之家”和“心语沟通室”,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兰州市安宁区与甘肃政法大学联合建立社区矫正中心,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和“一帮一”活动,促进了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王刚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