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中院调解一起千万元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1-13 22:07:40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通讯员 王刚)近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千万元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日前,陇南中院民一庭审理的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兰州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施工完毕后被告未支付剩余工程款,向陇南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并申请对剩余未结算工程量进行鉴定。接到案件后,由民一庭副庭长担任审判长,与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合议庭从庭审情况判断,双方已就大部分工程量进行了结算;被告前期付款较好,为大型国企,履约能力强,存在调解的基础;原告也迫切希望能通过调解,年前解决企业资金困难。该案关键在于剩余工程量未进行结算,如果按照原告的申请进行鉴定,势必给双方当事人造成较大诉累,并且被告还提出让原告开具发票,但其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反诉,如果不能调解,被告开具发票的请求还得另行主张,增加诉累。

针对上述问题,合议庭确定调解优先的思路,向原告讲明了涉及的诉讼风险及鉴定产生的诉累,向被告也讲明如调解不了,其提出的开具发票的要求还得另行主张。庭审后,合议庭考虑到原告在兰州、被告在北京,考虑到近期疫情因素,决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调解。

经过两个星期不断通过电话和微信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仅解决了结算部分的工程款支付,还解决了未结算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约定了支付时间,同时还解决了原告向被告开具发票的问题,约定了开具发票时间。双方对于其他问题,互相出具了承诺书,最终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