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家三人偷越国境获刑

发布时间:2021-09-13 11:35:11     

海外“淘金”梦碎

兰州一家三人偷越国境获刑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9月8日,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偷越国境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无业赋闲在家的王某在上网浏览网页时偶然看到赴缅甸打工可以“挣大钱”的消息,于是主动通过网站添加了负责组织偷越国边境的“蛇头”微信。在商定好细节后,王某与妻子魏某甲、妻妹魏某乙于2020年8月从兰州乘坐航班前往云南昆明,又从昆明乘黑车前往南伞边境。交纳了一万余元费用后,王某三人经“蛇头”安排,在当地人的护送下徒步穿越中缅边境线,后又搭乘车辆抵达缅甸果敢自治区老街市境内,并在此处打工生活。2021年1月,三人准备归国照顾家中生病的孩子,在从老街市打车返回南伞国门途中被边防检查站工作人员查获,王某、魏某甲、魏某乙分别被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后返回兰州,后西固检察院以非法偷越国境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对被告人王某等三人非法偷越国境的行为依法进行指控,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魏某甲、魏某乙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三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理。最终,法院以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魏某甲、魏某乙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2000元。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

国境管理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国境管理秩序的稳定直接关乎国家安全,特别是在境外疫情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偷越国(边)境不仅违反国(边)境管理秩序,也会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广发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依法办理出入境手续,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合法出国、返国。同时,希望大家理智看待“出国打工”行为,切勿轻信网络上的各种传言,不要用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