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法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1-09-13 14:29:01     

直面办“该办的事” 用心办“难办的事”

——临夏县法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故事

心系群众,为民司法。今年以来,临夏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直面办“该办的事”服务双方当事人,用心办“难办的事”服务市场主体,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工资被拖欠 法官巧调解

近日,临夏县法院成功调解5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4月,被告张某璟承包修建第三人康某林的农村住房,原告张某霞等6人在被告修建的工地上务工,同年5月,原告向被告索要工资时,第三人康某林口头承诺由其负责支付,原告随即给第三人康某林出具了工资清单,清单中载明原告张某霞等6人工资为20462元。后因种种理由,第三人康某林拒绝支付原告张某霞等6人工资,无奈之下,张某霞等6人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工资。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意识到错误后表示愿付清工资款,但因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可以宽限一段时间。第三人康某林亦承诺尽快与被告结算。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案件圆满结案。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虽事简单、钱不多,但一直是民生类案件当中的热点和焦点。临夏县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以实际行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兄弟闹纠纷 法官促和解

近日,临夏县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同胞兄弟之间因承包地而产生的纠纷案件。

原告马社某某和被告马安某某系兄弟关系。200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原告马社某某

承包了沙塄沟村九社的土地3亩,2010年,原告马社某某因事外出,将该3亩土地委托被告马安某某代为耕种。2020年10月,原告回家,向被告要回自己的土地,但被告马安某某拒绝,于是,原告提起诉讼。

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后,考虑到一判了之并不能真正化解兄弟俩的矛盾,于是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并达成调解协议,兄弟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一枝一叶总关情。临夏县法院始终怀着深厚的群众感情来办理每一起司法案件,努力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开展司法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今天看到你们法院主动热情上门服务,我们就放心啦,就更加有信心干好……”近日,从厦门来临夏创业的甘肃成伯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林秋香对临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玉祥这样由衷地说。

今年3月以来,临夏县法院坚持把“百名法官进百企”作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21名法官陆续走访路桥建筑、兴发养殖、祥泰工艺、众博牧业、康霖实业等辖区企业20余家,实行“一对一”“点对点”“订单式”司法服务。马玉祥带头行动,在百益现代农业、成伯农业、兴临建筑等3家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围绕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与企业负责人、北塬园区管委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座谈。

临夏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五个十项目集中突破行动”、打造“五个百亿级产业”的发展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转型发展、涉法涉讼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焕发活力,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 通讯员 杨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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