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法院执结一起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案

发布时间:2020-11-05 10:39:27     

渭源法院抽调20余名干警

执结一起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案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10月28日,渭源县人民法院抽调20余名干警,成功执结一起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案。

  该起案件的申请人杨某甲与被执行人杨某乙二人系同胞兄弟,二人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因涉案土地性质为耕地,被告杨某乙在未经审批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在耕地上建房,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判决由被告杨某乙将其占有与原告宅基地相邻的承包地交付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乙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10月10日,经原告杨某甲申请,渭源县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必须坚持善意执行。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析理,并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渭源县法院决定依法对涉案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强制清除。10月28日上午,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渭源县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乙非法占用土地上房屋进行了强制清除。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