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首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09-08 23:08:47     

对涉黑“保护伞”绝不姑息

甘州首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某等5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据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州区第一例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07年至2018年期间,以张某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安排公司财务人员虚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被告人高某等人明知某肉业公司虚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仍在某肉业公司编造的相关统计表上签字确认,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骗取巨额国家财政补贴资金。

  2009年至2015年期间,高某等人明知某肉业公司人员无执法资格、无权巡查甘州区猪肉市场,仍安排工作人员直接参与、配合某肉业公司“地下执法队”对甘州区除平山湖乡以外的其他乡镇及城区近千家猪肉经销门店进行非法巡查。巡查过程中,对于某肉业公司“地下执法队”采取辱骂、殴打、威胁、强行拿肉等手段让经营户写保证书、交保证金和暴力阻止外地检疫合格猪肉进入甘州区市场销售的行为不加制止、放任不管,导致甘州区猪肉价格长期高于周边地区,某肉业公司垄断甘州区猪肉市场长达数年之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甘州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某龙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严格贯彻“两个一律”原则,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及时向甘州区监察委员会移交,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大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