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检察院公开听证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1-10-19 23:13:49     

有力度更有温度

——会宁县检察院公开听证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补栽的苗木成活率较好,老人的新家明亮舒适……眼前的这些场景,让日前对一起涉生态环境案件进行回访的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很是欣慰。

2019年9月,会宁县某村村民路建平(化名)擅自在退耕还林地上建设住宅,占地面积348平方米。同年10月21日,县林业和草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路建平于2019年12月前恢复被改变用途林地原状,并处罚款3480元。法定期限内,路建平仅缴纳了罚款,但未恢复林地原状。县林草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损害的林地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20年8月25日,会宁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县林草局督促路建平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恢复林地原状,保护公共利益。2020年9月23日,办案检察官在跟进监督中经调查核实发现,路建平原住宅位于山洪易发地段,房屋破旧漏雨漏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解决家庭居住困难问题,其在所占林地上建成院落1处、砖混结构房屋5间,且路建平年逾古稀,身患脑瘫、脑溢血等重疾病,儿子也因意外事故去世。

会宁县检察院与县林草局就是否强制路建平拆除林地上房屋进行充分沟通,考虑其身体及家庭状况,双方初步决定暂不宜强制其拆除违建房。同时,会宁县检察院还充分听取路建平的意见,了解到其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且愿意通过异地补植方式履行义务,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会宁县检察院提出以异地补植方式履行恢复林地原状义务的拟处理建议,并决定对该起行政争议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路建平诚恳接受了批评教育,并表示愿意拆除旧住宅,在旧住宅地上补种面积相当的树苗。各听证员对路建平违法占用林地修建住宅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赞同检察机关提出的拟处理建议。县林草局与路建平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路建平将旧住宅拆除,并于2021年第一季度在原住宅基地上补植面积348平方米的林地,同时县林草局、乡政府均表示会为路建平新住宅办理合法的宅基地手续。

截至目前,路建平在旧宅基地上已完成补植工作,且已搬迁至新住宅居住,新住宅审批手续也在办理之中。

“本案的良好效果,得益于检察机关事前与县林草局等9家行政机关签订的《关于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意见(试行)》,建立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常态化机制,并就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式、调查核实协助机制、检察建议落实反馈机制等方面形成共识。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我们对发现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监督线索,通过公开听证进一步查明事实、听取各方意见,实现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无缝对接,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办案检察官表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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