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董汉林)“党和国家这么关怀我们,作为一名退役军人,请允许我向大家敬个礼,表达心中的感谢!”近日,62岁的退役军人罗某举起右手,向陇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人员庄严而深情地敬了一个军礼。
9月10日,检察干警为罗某办理司法救助金发放相关手续。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张晴 摄
罗某系失地农民,自身患有严重的白内障眼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儿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唯一的孙子正在上学。
2020年1月,罗某的儿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人伤害致死,导致罗某家中主要经济来源断绝,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和困境。案发后,被告人仅支付3000元赔偿金后再无能力承担其他赔偿。失去至亲又得不到赔偿,让罗某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
受理罗某申请后,陇西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细致梳理,深入罗某所在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在认定罗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立即启动了救助程序。近日,陇西县检察院向罗某发放了3.5万元救助金。
今年以来,陇西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机制、增强救助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检察人文关怀。截至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起,发放救助金6万余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