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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秦州区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1-09-07 15:35:42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找病因开处方 

甘肃天水秦州区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宗某身为党员干部,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党性观念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之便,将其本人及他人保管的群众建房集资款出借其亲戚用于营利活动……”

近日,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纪委在杏沟村党支部召开通报会议,宣布对党员宗某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决定。

类似这样在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作检讨发言,在秦州区已成为常态。

区纪委监委通过警示教育,以案促诫,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我们针对宗某严重违纪问题,在党支部开展党纪党规条例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明确党员义务,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大家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天水镇杏沟村党支部负责同志说。

为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区纪委监委在案发单位开展“三必谈”,即与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谈、与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必谈、与被处分人本人必谈,既诊断“病症”,找出“病因”,又开出“处方”,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警示效果。

同时,针对查办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区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按照“查案、找病、下药”思路,向案发单位和主责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纠正措施等建议,并建立“发送前沟通——发送后跟踪——逾期回复约谈”的动态监督机制,全面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补短板、建制度、堵漏洞。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提出整改建议11项,推动案发地方、主责部门建立健全制度6项。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我们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堵塞监管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