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10月1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海波主持召开2021年审判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朱玉依法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意见。
会议中,承办法官详细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审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提出了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依次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展开了深入讨论。
张海波表示,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法律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注重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朱玉表示,要进一步认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认真履职,依法监督,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要着力加强法检两院交流合作,将监督与配合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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