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严查欺诈销售产品和服务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9-10 09:28:43     

我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

 严查欺诈销售产品和服务违法行为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依法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年底前,全省将全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提交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及时查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以及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实施意见》明确,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鼓励群众提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养老服务机构要在年底前建立健全异常事件报告、紧急呼叫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门卫记录等内部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年底前视频监控覆盖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和部位,合理规避风险。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各级编办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