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库长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

发布时间:2021-08-30 16:02:43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为进一步提高水库管理水平,切实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大坝安全管理、日常运行管理和库区环境相关工作,参照河湖长制,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水库“库长制”。“库长制”是新时期水利行业全面整合现有水库管理责任体系的重大举措,是省水利厅充分总结河湖长制经验后在水利行业强监管实践中的重要创新。

据了解,从保障防汛安全、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我省通过实施“库长制”,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加大库区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力度,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同时,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组织编制水库调度规程、调度运行计划、大坝安全管理(防洪)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等;开展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控制运行、抢险救灾、安全保卫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年度检查等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方案和措施,并组织整改落实。“库长制”的实施,将为我省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水库防汛减灾、安全供水等功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